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让光伏业内所有人都挂心不已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幅度终于落到了实处。
此次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小于此前的预料,可以说让众多业内人士大大松了一口气,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大力扶持光伏扶贫电站,通知指出,保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不降低。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和0.8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为0.42元。
此外,通知还大力鼓励光伏电力市场化,通知指出,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上一条:2017年中国核能行业十大新闻
下一条:坦桑将大力提高发电和供电能力